1.學籍是什么?

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伴隨學生整個學習生涯,原則上終身不變。學籍號分為“G”字頭正式學籍號、“L”字頭臨時學籍號以及“J”字頭學籍號三種。較為常見的是“G”字頭正式學籍號和“L”字頭臨時學籍號。
2.學籍號編排規律

學籍號由16位構成,其中各位的意義為:省市位(2位)+區縣(2位)+學校類別(1位)+學校(3位)+學生類別(1位)+屆別(2位)+班(2位)+學生號(2位) +校驗位(1位)。教委定義省市位和校驗位。
*省市位(2位):北京市為:01;*區縣編號(2位): 注:由于北京撤縣改區,區縣代碼隨之改變。
*學校類別(1位):0=小學; 1=初中; 2=小學、初中并存學校(九年一貫制); 3=小學、初中、高中并存學校; 4=完中; 5=普高; 6=職高; 7=職普高并存學校。
*學校(3位):編碼由各區縣編制定義。注:這三位是學校編碼的最后三位,即學校自編代碼。
*學生類別(1位):0=小學生,1=初中生,2=普高學生,3=職高學生,4=小學生(借讀生),5=初中生(借讀生),6=高中生(借讀生),7=小學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
*屆別(2位):按入學年度后兩位加學年制年度計算,為學生應畢業年度的后兩位;*班(2位)、學號(2位): 編碼由各學校編制。每個階段畢業后,都會在新學校重新辦理。
3.學生入學后應如何辦理學籍手續?

如果遇到學籍系統或數據傳輸故障等特殊情況,學??上韧ㄟ^線下流程辦理轉學等業務,線下流程完成后,即可作為擁有連續學籍的計算時點,學生即應視為在校生,享受在校生待遇(如參加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的考試及各種活動),之后再通過學籍系統完成電子學籍檔案轉接,最終以學籍系統記錄的信息為準。
4.學籍注冊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起始年級注冊學籍
小學一年級、(初中)六年級學生信息由“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導入錄取結果,高一年級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導入錄取結果,各區縣和各中小學須在上海學籍系統中根據招生導入的結果以及學生實際報到情況為學生注冊學籍。
小學一年級學生在完成本市學籍注冊后,系統將統一上報全國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簡稱“全國學籍系統”),申請全國學籍。初、高中起始年級中,本市的畢業生將自動續接全國學籍,非本市畢業生將按“跨省就學(跨省轉學)”或“申報學籍”的流程續接或申報全國學籍。
(2)在校生注冊學籍
每學期開學前,學校應為正常在籍(包括休學、保留學籍)的學生進行學期注冊學籍工作。
(3)轉入注冊學籍
已取得全國學籍并符合本市轉學條件的學生,由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在上海市學籍系統內發起轉學申請,完成轉學的學生即完成注冊。
未取得全國學籍但符合本市轉學條件的學生,由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在學籍系統內為其申報學籍,完成申報學籍后即完成注冊。
標簽: 學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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