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第一學期,高中學生的所有課程都將完成,最后一門外語學考考完后,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就可以畢業了,等走完畢業申報流程,學生將在高三的6月份拿到畢業證書。普通高中學生的畢業需要哪些條件?
普通高中學生應在3年內完成學業,允許學生提前畢業。普通高中學生取得畢業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具有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籍;符合中學生品行要求,遵守《浙江省高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且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在規定學習領域都獲得一定學分,總學分達到144學分:
其中必修課程修滿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42學分,選修課程14學分;具體學分結構如下表:
說明:
◆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42學分,選修課程14學分。
◆選擇性必修課程的最低要求是42學分,其中學生至少在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學科選擇性必修課程中選修4學分。
◆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是必修課程,三學年持續開設。綜合實踐活動最低要求是8學分,其中研究性學習6學分,社會實踐(含黨團活動、軍訓、社會考察等)2學分。勞動最低要求是 6學分,其中志愿服務 2學分,勞動實踐 4學分。
◆學生原則上完成18學時(以1學時45分鐘計)課程內容的學習可獲得1學分。學分認定的依據不僅僅是模塊考試成績,還包括課堂表現、作業情況等。
2、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所有科目的考試,且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一門;
學考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高一下(7月):歷史、地理、化學、生物;
高二上(1月):物理、思想政治;
高二下(7月):語文、數學、技術;
高三上(1月):外語(成績既用于學考又用高考,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任選一門即可)。
學生在高二結后,完成了9個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9門學考成績都合格,但如果不參加高三第一學期結束時的外語學考,將不能獲得畢業證書(發肄業證書)。高中學生高三結束后,如果因為學考不合格沒有獲得畢業證書,可以繼續報名參加未合格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學考重考成績合格的,考生用原來的肄業證書換取正式的畢業證書。
沒有學籍的社會考生可以報名參加所有科目的學考,成績全部合格也不能獲得畢業證書,會有相應的學考證書。
根據高中學考的時間安排,最后一門學考在高三的1月份才能完成,有一門學考如果沒有參加,學生將無法畢業。所以在具體操作上,學生很難在高三前滿足畢業條件,提前畢業幾乎無法實現。
3、綜合素質評價中的4個測評項目,不合格的項目不超過一項:
綜合素質評價中的4個測評項目是: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評定結果是ABC,A為優秀,B為合格,C為不合格。
符合浙江省普通高中畢業條件的學生可獲得浙江省普通高中畢業證書。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由浙江省教育廳監制,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驗印。畢業證書發到學生手中,一般在高考結束后。
學考成績也是浙江多元升學報考和錄取的重要條件。詳細信息請閱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政策和學考成績的作用》。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也是高考錄取的重要參考。浙江省屬高校三位一體招生、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報考條件,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如果綜合素質評價出現C,將不具有三位一體報考條件。強基計劃和綜合素質評價招生的部分高校,也要求參考高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標簽: 浙江省高中畢業證樣本